《时代教育》
9月17日,由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上海《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开启了上海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的新篇章。文件是上海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中办、国办《意见》”)的重要举措,将立足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上海作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到2022年,上海将力争建成机构规范健全、队伍专业高效、标准科学完备、结果运用充分、问责权威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聚焦健全管理体制
搭建“主结构”
上海市对区政府开展教育综合督政,督促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图为嘉定区督政自评汇报会(资料照片)
中办、国办《意见》印发后,上海对标国家层面的改革任务,立足本市30多年教育督导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基础和特色,着手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以创新机构设置、落实法定职能、独立行使职能、健全协作体系为抓手,重点推进五方面改革举措:
一是依法落实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卫工作党委等纳入新一届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市教委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配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及覆盖全学段督导任务的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工作力量,督促指导各区政府参照市级做法落实区域教育督导体制改革任务等;
二是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机构法定职能。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将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职能统一划归同级教育督导机构;
三是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重点建立总督学向同级教育督导委员会直接负责的工作制度,保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制定督导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督导工作、公开督导结果等职能,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向同级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定期通报教育督导结果的常态化制度等;
四是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制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基本工作职责,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是健全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分工协作体系。明确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方面的具体职责分工,构建上下有机联动工作制度。
聚焦优化运行机制
筑牢“顶梁柱”
上海市对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图为实地督导华东师大二附中(资料照片)
上海多年来逐步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制定了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标准,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督导项目品牌,推动教育督导工作高效运作。
为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上海《实施意见》重点推进五方面改革举措:
一是加强教育督导标准建设。建立健全督政标准、涵盖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学标准、包括区域教育质量和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标准,切实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统筹推进督政工作。建立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自评和督导评估制度,有序推动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持续开展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政和年度自评公报,督促区政府切实履行区域教育现代化的主体责任;
三是创新对学校督导工作。传承和创新本市“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对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落实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提升教育质量等情况实施督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
四是完善教育评估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我市区域教育发展状况和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加强结果的科学分析和深度应用;
五是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统筹安排督导任务,灵活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方式,完善教育督导快报和通报机制,提高教育督导效能。